教宗良十四世批准了宗座国际圣母学院的新章程,该组织成立于80年前,旨在促进和协调全球范围内的圣母学和圣母研究。
据梵蒂冈新闻办公室称,教宗在接见国务卿处一般事务代理埃德加·佩尼亚·帕拉总主教时批准了这些新章程。
更新章程旨在使学院的组织架构适应其使命的发展以及罗马教廷机构的现行结构。
宗座国际圣母学院由方济各会与方济各会圣母委员会于1946年共同创立,这些机构由其发起人查尔斯·巴利奇神父领导,他当时是宗座安东尼大学的校长,并担任圣母学教席。
自1950年以来,圣座一直委托圣母学院组织国际圣母学-圣母大会。
1959年,教宗若望二十三世认识到该学院通过其活动为圣母教义和虔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因此为其加上了“宗座”的称号。
该学院最初隶属于信理部,在教宗方济各通过宗座宪章实施改革后,现归属于文化与教育部管辖。 《福传》
新章程由序言和22条条款组成。第4条明确规定,学院“的任务是在各个层面促进和支持圣母学-圣母研究,并在不断更新的福传背景下协调其研究,同时考虑到不同文化的语言以及每个民族特有的圣母显现”,旨在培养“健康的民间虔诚,并避免任何形式的极端主义或极简主义”。
学院的普通成员人数不得超过90人,可以包括非信徒以及其他宗教和其他基督宗教团体的代表。
学院由教宗任命的主席领导,并由理事会协助。理事会由秘书、财务主管(这两位由方济各会总会长任命)、推广与发展办公室主任以及从普通成员中选出的七名成员组成。
普通成员的任命需要国务卿处的授权。年满75岁后,他们将成为荣誉成员。
这篇报道 最初由 由EWTN新闻旗下的西班牙语姊妹媒体ACI Prensa提供。已由EWTN新闻英语部翻译和改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