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罪?圣经的定义、类型和后果



  • 圣经称罪为“违背律法”(约翰一书 3:4),并将我们未尽的善行也视为罪(雅各书 4:17)。
  • 希伯来语动词 chata’ 本意是“错过”,而希腊语 “哈马提亚”(hamartia) 最初的意思是“偏离目标”。
  • 教会将我们从亚当那里继承的原罪与实际的罪区分开来,尽管他们对原罪的描述各不相同;东正教教导说,只有亚当和夏娃才承担其罪责。
  • 天主教将罪分为大罪和小罪,只有在涉及重大事项、完全知情并蓄意同意的情况下,罪才被视为大罪。
  • 圣经指出罪带来的后果是死亡、与上帝隔绝以及沦为罪的奴隶,并应许赦免每一个认罪悔改的人(约翰一书 1:9)。
  • 卫理公会希望在今生达到完全的成圣,而路德宗、归正宗、天主教和东正教的教义则认为信徒仍然会犯罪。

罪是任何违背上帝的行为:在行为、言语、思想或欲望上触犯他的律法,或未能履行他所要求的善行。圣经中希伯来语和希腊语对罪的表达,都意味着偏离目标。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 3:23),罪使我们与上帝隔绝,而上帝赦免那些悔改的人。

请记住“偏离目标”这个画面。一块石头可能落在离目标一掌之宽的地方,但它仍然偏离了。我们被造是为了爱上帝和邻舍,而我们每个人都未能达到这个目标,有的差之毫厘,有的失之千里。圣经清楚地说明了这种偏离,也同样清楚地说明了随之而来的怜悯。

根据圣经,什么是罪?

圣经给出了几个简短的定义。“罪就是违背律法”(约翰一书 3:4)。“一切不义的事都是罪”(约翰一书 5:17)。罪也包括未尽的善行:“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 4:17)。最重要的是,罪是对神本身的冒犯。诗篇 51 篇祈祷道:“我向你犯罪,惟独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这恶”(诗篇 51:4)。

希伯来语中表示罪的动词, chata’, ,本意是“错过”。同一个动词描述了便雅悯军队中七百名左撇子投石手,他们“能用机弦甩石,毫发不差”(士师记 20:16)。新约中的希腊语词汇, “哈马提亚”(hamartia), ,最初也意为“未中目标”。罗马书 3:23 使用了同样的画面:“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

耶稣教导说,罪在付诸行动之前就已始于内心。“因为从心里发出恶念”,随后是奸淫、偷盗、诡诈和骄傲(马可福音 7:21–23)。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 5:28)。

教会如何定义罪?

每个传统都用自己的语言阐述了圣经的教导。天主教在《天主教教理》(第 1849 条)中将罪称为“未能对上帝和邻舍表现出真诚的爱”,同时也保留了奥古斯丁的古老定义:“违背永恒律法的言语、行为或欲望。”长老会和归正宗基督徒在《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1647 年)第十四个问题的答案中学习到:“罪是任何不符合或违背上帝律法的行为。”“不符合”意味着未能达到律法的要求,因此疏忽大意也算作罪。

卫理公会创始人约翰·卫斯理将“严格意义上的罪”(他定义为“自愿违背已知的律法”)与“非严格意义上的罪”(即“非自愿的违背”)区分开来,并认为两者都需要“赎罪的宝血”(《基督教完美简述》)。东正教的表述最为简洁。用托马斯·霍普科(Thomas Hopko)的话说,罪是“未能成为应该成为的人,未能做应该做的事”,出自他的 《正统信仰》, ,由美国正教会出版。他们每个人都以上帝设定的标准来衡量罪:爱、他的律法,以及我们被造的目的。

罪从何而来?

圣经将罪追溯到伊甸园,夏娃和亚当吃了上帝禁止的果子(创世记 3:6)。保罗得出了结论:“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 5:12)。

神学家们区分了 原罪, ,即每个人从亚当那里继承的堕落状态,与实际的罪(即一个人在思想、言语或行为上所犯的错误行为)。各教会对原罪的描述各不相同:

  • 天主教会。 原罪是“被传染”而非“被犯下”的:“是一种状态,而非一种行为”(《天主教教理》,第404条)。洗礼可以消除它,但一种被称为私欲偏情的犯罪倾向依然存在(第405条)。
  • 路德宗教会。 《奥格斯堡信条》(1530年)第二条称,所有人“生来就有罪,即没有对上帝的敬畏,没有对上帝的信靠,并带有私欲偏情”,并称这“确实是罪”。
  • 归正宗教会。 《威斯敏斯特信条》(第6章)教导说,亚当的罪归于他的后代,信徒身上残留的败坏“确实且恰当地属于罪”。
  • 卫理公会。 《联合卫理公会宗教信条》(第七条)称原罪为“每个人本性的败坏”,而不仅仅是“效法亚当”。
  • 正教会。 每个人都承担第一次犯罪的后果,主要是死亡,但用美国正教会的话说,“只有亚当和夏娃对那次罪负有罪责”。

罪有哪些类型?

圣经本身提供的更多是列表而非分类。保罗在加拉太书 5:19–21 中列举了“情欲的事”,包括奸淫、拜偶像、仇恨、愤怒、嫉妒和醉酒,并警告说做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基督教教义从这些经文中得出了一些区别。

作为之罪与不作为之罪。 作为之罪是做了错误的事;不作为之罪是该做的好事却没做(雅各书 4:17)。《天主教教理》(第1853条)提到了“在思想、言语、行为或疏忽中”犯下的罪。

大罪与小罪。 这些术语来自天主教教义,而非圣经,尽管《教理》(第1854条)认为这种区分“在圣经中已经很明显”。它引用了约翰一书 5:16–17:“有至于死的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

七宗罪。 《教理》(第1866条)列出了“骄傲、贪婪、嫉妒、愤怒、淫欲、贪食和懒惰或冷漠”,被称为“宗罪”,因为“它们会引发其他罪”。据《大英百科全书》记载,教宗格列高利一世在六世纪首次列出了这七项。这些是 七宗罪; ;圣经谴责其中的每一项,但从未将它们汇集成一个列表。

并非每个教会都使用这些分类。美国正教会网站上的一个回答指出,“基督教西方所发现的罪的‘分类’是不存在的”,因为偏离目标一英寸或一码仍然是偏离。《威斯敏斯特信条》(15.4)教导说,“没有罪是小到不值得受诅咒的”,这呼应了雅各书 2:10:“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它也教导说,“没有罪大到不能让真正悔改的人获得救赎。”

大罪与小罪有什么区别?

在天主教教义中,大罪会摧毁心中的爱德(即对上帝的爱),而小罪则会削弱它(《教理》,第1855和1863条)。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罪才是大罪:“严重的物质(grave matter)”、“完全的知识”和“完全的同意”(第1857条)。十诫规定了什么算作严重的物质(第1858条)。谋杀和通奸就是例子。

未悔改的大罪“导致被排除在基督的国度之外,并遭受地狱的永死”(第1861条)。《教理》补充说,一个行为可以被判定为严重冒犯,但对个人的审判属于“上帝的公义和怜悯”。小罪是一种较轻的冒犯,或者是在没有完全知识或同意的情况下犯下的严重冒犯(第1862条)。它“不会破坏与上帝的盟约”(第1863条),尽管蓄意且未悔改的小罪“会一点一点地诱使我们犯下大罪”。

罪的后果是什么?

第一个后果是死亡。上帝警告亚当,在他吃禁果的那一天“你必定死”(创世记 2:17),保罗写道:“罪的工价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 6:23)。圣经也用死亡来形容一种属灵状态:保罗提醒信徒,他们曾经“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以弗所书 2:1)。

罪也将人与上帝隔绝。以赛亚告诉以色列人:“你们的罪孽使你们与上帝隔绝,你们的罪恶使他掩面不听你们”(以赛亚书 59:2)。耶稣谈到了审判时的最终分离:“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 25:46)。

罪会奴役人。耶稣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 8:34),《天主教教理》(第1865条)指出“罪会产生犯罪的倾向”。它也伤害他人:“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言 14:34),《教理》(第1869条)提到了“罪的结构”,即从个人罪恶中滋生出来的社会制度。

天主教教义补充说,大罪带来“永罚”,而每一种罪,即使是小罪,也会带来“暂罚”,即在今生或炼狱中的净化(第1472条)。正教会不接受关于炼狱的教义,而像卫理公会《宗教信条》(第十四条)这样的新教信条也拒绝了它。

罪会从父母传给子女吗?

第二诫提到上帝“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就是恨我的”(出埃及记 20:5)。这一警告仅限于“恨我的人”,其他经文将罪责归于犯罪者本人。摩西律法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 24:16),以西结书指出:“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以西结书 18:20)。

罪是如何得到赦免的?

新约圣经向那些认罪悔改的人应许了赦免。“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翰一书 1:9)。耶稣基督是“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 2:2)。彼得在耶路撒冷圣殿讲道时对众人说:“所以,你们当悔改归正,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使徒行传 3:19)。

各教会对于赦免的方式有不同的见解:

  • 天主教会。 洗礼赦免“原罪和所有个人罪孽”(《天主教教理》,第 1263 条)。受洗后犯下的重罪必须在忏悔圣事中向神父告解(第 1456 条)。轻罪也可以通过圣体圣事所强化的爱德得到赦免(第 1394 条)。完全的痛悔,即出于爱上帝胜过一切的忧伤,只有在“包含尽快进行圣事告解的坚定决心”时,才能赦免重罪(第 1452 条)。
  • 正教会。 东正教也实行圣事告解。美国东正教会的一份牧灵答复建议,当人犯罪时应进行告解,并在日常祈祷中祈求上帝的宽恕。
  • 新教教会。 《奥格斯堡信条》(第十二条)将悔改定义为痛悔和信心,即“因基督的缘故,罪得赦免”。《威斯敏斯特信条》(15.6)称每个人“都有义务向神私下认罪”,并将赦免称为“神在基督里白白恩典的作为”(15.3)。

悔改起什么作用?

耶稣将悔改作为条件:“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 13:3)。希腊语中表示悔改的动词, 悔改, ,意为“改变想法或事后思考”,即重新考虑。在新约中,它描述了一个人从罪恶转向神的全人转变,保罗将其与单纯的后悔区分开来:“因为依着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后书 7:10)。

赦免并不是继续犯罪的许可。“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罗马书 6:1–2)。悔改也可以包括纠正所造成的伤害。当税吏撒该遇见耶稣时,他承诺:“我若讹诈了谁,就还他四倍”(路加福音 19:8)。《天主教教理》(第 1459 条)教导了同样的义务:“归还被盗物品,恢复被诽谤者的名誉,赔偿伤害。”

一个人如何在日常生活中识别罪?

第一指南是上帝的律法,耶稣将其总结为两条诫命: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以及爱人如己(马太福音 22:37–40)。 十诫 阐明了那条律法,而《天主教教理》(第 1454 条)建议“在神的话语光照下”省察自己的良心。

耶稣说圣灵“要叫世人为罪……自己责备自己”(约翰福音 16:8),箴言 28:13 警告说:“遮掩自己罪过的,必不亨通。”耶稣还告诫不要先盯着别人的罪,告诉听众在除去“你弟兄眼里的刺”之前,先要“去掉自己眼里的梁木”(马太福音 7:5)。

基督徒能完全停止犯罪吗?

圣经告诉信徒:“所以,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马书 6:12),并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翰一书 1:8)。保罗描述了自己内心的挣扎:“故此,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愿意的恶,我倒去做”(罗马书 7:19)。

卫理公会的教导对此生给予了最大的空间。《联合卫理公会信仰告白》(第十一条)称,每一位重生的信徒都可以获得完全的成圣,即“完全的爱之状态”,但这并不能使任何人“免于未来犯罪的可能性”。卫斯理写道:“无罪的完美是我从不使用的短语。”

路德宗、归正宗基督徒、天主教徒和东正教徒则更为谨慎。《奥格斯堡信条》(第十二条)拒绝了某些人“在今生能达到完美而不再犯罪”的说法,而《威斯敏斯特信条》(13.2)则称成圣在“今生是不完美的”。《天主教教理》(第 1863 条)借用了奥古斯丁的现实主义观点:“人只要还在肉身之中,就难免会有一些轻微的罪。”霍普科用两句简短的话给出了东正教的回答:“不犯罪是人生的目标。但事实上,所有人都确实会犯罪。”

保罗从内心深处了解这种挣扎,他在《罗马书》第 7 章中的告白并没有停留在未能行善的遗憾上。它引出了一声呼喊和一个答案:“我这苦恼的人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罗马书 7: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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